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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伤了自己也犯法!
2019-04-15 14:29:00  来源:海门检察

  近日,海门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事情还得从去年8月的一天说起,市交警中队接到群众电话,反映我市秀山路西首发生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撞上了绿化带中的电线杆,轮胎也爆了,驾驶员躺在车内一动不动,恐有生命危险。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敲了好一会车窗玻璃,车上男子才有反应,睡眼惺忪地下了车。经询问,男子承认开车前曾和朋友聚会,喝了大约三四两白酒和一瓶啤酒,自认为不碍事不顾朋友劝说执意开车回家,不料半路上意识不受控制,撞上了电线杆。事故发生后,张某索性将车熄火坐在座位上睡起觉来,直到交警来到现场。经鉴定,张某每100ml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200mg,属于醉酒驾驶。

  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张某表示不解“我喝醉酒开车是不对,可是我没有伤害别人,只撞坏了自己的车,怎么就变犯法了?”同样处于困惑中的还有程某,同样是醉酒驾车撞上了限宽柱,不同的是除了车辆受损,程某自己也受了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处拘役,并处罚金。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喝酒又开车,亲人泪两行,等待张某和程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有话说:喝酒之后人对于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的判断距离和速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