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雕像
何景明(公元1483年-1521年),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明代河南信阳人。《明史》有其传记,称其“八岁能诗古文,弘治十一年举于乡,年方十五”。何景明官至陕西提学副使,系明代“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
何景明为官清廉,作为钦差大臣,出使滇南归来,不取地方官吏贡献一金一物。就任陕西还故里时“官囊不满三十金”。这在封建社会官场中,真可谓出淤泥而不染。
《明史》记载:“景明志操耿介,尚节义,鄙荣利,与(李)梦阳并有国士风。”何景明一生为人耿直,凡是权贵不交,宦官不交。有时权贵请他,他无法拒绝,就自带马桶,坐在桶上吃饭。其在陕西为官时,只要见着权贵的家属为非作歹,抓住就打。
何景明立身能主持正义,宁折不阿。宦官刘瑾窃权乱政,朝中大臣敢怒不敢言,何景明毅然上书吏部尚书许进,劝其伸张正义,抑制刘瑾弄权,语极激烈。刘瑾得知后趁机打击报复,将何景明革职。何景明弃官回乡,虽被追削官职,仍不屈服。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刘瑾败死,何景明复官上任后,依然志操耿介。当文坛盟友李梦阳受迫害关江西牢狱时,众臣不敢秉公直言,惟何景明冒险上书吏部,救出李梦阳。正德年间朝政腐败日重,皇帝收宦官为义子,养佛僧于内廷,不理朝政。何景明上疏指责:“义子不当蓄;边军不当留;番僧不当宠;宦官不当任。”在进职吏部员外郎时,大宦官钱宁拿一古画想请何景明题字,何景明说“毋污人手”,空留多年,终不给写一字。
何景明重视人才的培养,在任陕西提学副使期间,耳闻目睹学政的弊病很多,就认真加以整顿。他专教学生“经术世务”,并把省内优秀生员选拔到正学书院学习,亲自为他们讲解经史,同时又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经过一番整顿,学风大有好转。
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何景明因病辞官,从任上病归时,只有白银三十两。《明史》称之有“国士之风”。回归故里6天后病故,年仅38岁。何景明被安葬在故乡,信阳人民尊其墓为“何大复墓”。1978年12月,信阳市政府把何景明墓作为重点文物,在墓地四周栽植界桩加以保护。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钺说——
何景明为人正直,宁折不阿,为官一生勤政廉洁,奉公为民,值得我们崇敬和学习。追古鉴今,感悟他的高尚节操及思想品质,对于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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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刘立新通讯员胡传仁胡钰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