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浩危险驾驶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关浩于2020年3月7日22时17分许,醉酒驾驶小型轿车至海门区某路段与卡口执勤人员发生纠纷。被告人关浩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窗口的“狙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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