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计峰盗窃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计峰于2020年12月中旬至同月27日,单独或伙同王某某分别至海门区三星镇、余东镇等地,先后实施盗窃。其中被告人王计峰参与盗窃4次,涉案金额人民币2456人。被告人王计峰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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