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子豪、茹腾辉盗窃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子豪、茹腾辉及金某于2021年4月18日晚至2021年5月5日多次至海门区海门港新区某工地内,窃得钢板多块共计价值人民币25863.69元。被告人刘子豪、茹腾辉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门日报专版】检护民生,奏响全媒体“关注曲”
【向两会报告】守正义初心 绘民生新卷 展法治担当
海门检察祝您元旦快乐!
【喜报】绽检察之华 逐榜样之光——海门区检察院微党课荣获一等奖!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