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烨盗窃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烨于2021年3月1日晚至2021年4月4日晚,多次至海门区滨江街道某小区内,通过翻窗入室的方式窃得被多名被害人家中烟酒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9508.9元。被告人陈烨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窗口的“狙击手”
【第68次检察开放日】司法保护+社会保护 携手护航成长路
【走进一线看检察】海门区检察院一案件受到媒体广泛关注
【“三八”国际妇女节 】春日烂漫映红颜,检察巾帼展英姿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