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海门区第一实验小学礼堂里传出阵阵的欢笑声,原来这里正在开展《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的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该校的法治副校长、海门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黄芳正在为学生们带来一场生动有趣、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检察官在讲解《民法典》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南通市海门区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同时,播放了由海门检察院制作的民法典宣传微视频《小明逗狗被狗咬 责任由谁负》,有趣的故事情节引起了学生们浓厚的兴趣,严肃枯燥的法条也生动鲜活起来。
针对视频中传达的一些法律常识,检察官提出了几个问题:
“养狗人有哪些要做到的?”
“片中的小明被咬是谁的错?”
“小朋友可以单独遛狗吗?”
同学们纷纷抢着举手回答,检察官对学生们的答案一一进行点评。孩子们在欢声笑语中不仅掌握了这些法条的知识点,也对遛狗养狗的常识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讲座的最后,检察官希望同学们在学法、守法的同时,成为一个小小普法员,向家长们宣传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让“文明养犬,从我做起”不再是一句口号,为创建法治文明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