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偷偷潜入前公司,利用前公司账户未修改密码的漏洞,半年内盗刷公司资金20余万元。近日,经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史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4月27日,连云港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员在采购商品时,发现公司支付宝账户内的金额不对,于是找到公司财务人员,调取了公司的支付宝账单,这才发现从2021年10月至今年4月,公司多个支付宝账户陆续有几十笔不明原因的支出,累计金额达20余万元。在确认没有其他采购员进行操作后,公司负责人报了警。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锁定了这些异常交易的对方账户所有人史某。经了解,史某曾在该电子商务公司短暂做过兼职业务员,离职时间是2021年9月。史某被传唤到案后,供述了自己盗窃的过程。从该电子商务公司离职后,史某一直生活拮据,想起自己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无意得知了公司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便打起了歪主意。
2021年10月的一天晚上,史某偷偷回到该电子商务公司,发现公司大门钥匙一如往常放在空调外机上,便用钥匙打开大门潜入公司,拿起办公桌上专用于给客户还款和采购的手机,以扫码支付的方式给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转了2000元,随后偷偷离去。
此后半年的时间,尝到了甜头的史某频频在深夜、凌晨时分潜入公司,用扫码付款、直接转账等方式盗刷资金,每次转账几百元至数千元不等,共盗取公司3个支付宝账户内钱款共计20余万元。
海州区检察院以史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近日,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