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季双华危险驾驶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季双华于2020年11月9日下午,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某路段时撞击同向行驶的李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被民警查获。被告人季双华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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