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徐忠交通肇事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徐忠于2020年8月26日,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在转弯过程中疏于观察路面情况,撞击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方某致其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李徐忠驾车逃离现场。被告人李徐忠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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