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帅威危险驾驶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帅威于2021年7月22日0时4分许,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现代大道由西向东行驶时被民警查获。被告人马帅威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度国庆】身着检察蓝,心向中国红
【我是检察官】加长版重磅放送!
【东洲检韵】诗朗诵:守护
【视频】《我是检察官》:不是这个“检查”,也不是那个“官”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