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增虎危险驾驶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增虎于2021年7月30日22时许,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叠港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地段时,与同向行驶的韩某某驾驶的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韩某某受伤、车辆损坏。被告人黄增虎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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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的“狙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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