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蔡林惠危险驾驶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蔡林惠于2021年2月3日23时56分左右,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海门区某路口时,与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被处警民警查获。被告人蔡林惠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蔡林惠危险驾驶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蔡林惠于2021年2月3日23时56分左右,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海门区某路口时,与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被处警民警查获。被告人蔡林惠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