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松平交通肇事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松平于2020年9月20日17时07分许,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海门区某路段时,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姜某发生碰撞,致姜某严重颅脑损伤死亡。被告人李松平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李松平交通肇事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松平于2020年9月20日17时07分许,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海门区某路段时,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姜某发生碰撞,致姜某严重颅脑损伤死亡。被告人李松平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