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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常见问题问答
2017-12-19 17:47:00  来源:

  一、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答: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 

  答:故意非法实施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三、什么是重伤? 

  答: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是指(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四、哪些故意伤害的行为或情形需要从重处罚? 

  答:(1)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伤害他人的;(2)因实施其他违法活动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3)伤害他人身体要害部位的;(4)事先有预谋的;(5)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6)报复伤害他人的;(7)造成两处以上重伤或轻伤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五、哪些故意伤害的行为或情形需要从轻处罚? 

  答:(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2)因被害人对引发犯罪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编辑:黄千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