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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整治外来入侵物种 共护长江岸线生态安全
2022-01-18 11:01:00  来源:海门检察

  1月初,检察干警再次来到长江岸堤上,这里已整治一新,几个月前“加拿大一枝黄花”连片蔓延的景象已经彻底改观。

  去年8月底,依托北长江口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线索函,指出在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海门区海永镇也存在“加拿大一枝黄花”生长蔓延现象。

  “加拿大一枝黄花”属多年生菊科草本植物,其根系发达,可通过风、鸟、根茎繁殖等多种途径传播,传播速度快,通过与周围植物争夺阳光、肥料,争夺生长空间、吞噬土地,对生态环境和物种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被称为“生态杀手”。2010年,环境保护部已将“加拿大一枝黄花”列入《中国第二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2013年,农业部将“加拿大一枝黄花”列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第一批)》。

  海门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由检察官、法警、技术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分赴海、崇交接乡镇、沿江区域等地开展实地调查,发现辖区“加拿大一枝黄花”已呈蔓延生长之势,如不及时采取防除措施,将严重危及长江岸线生态安全。

  “我们发挥一体化防治优势,在与崇明区院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分别向各自辖区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发了务实可行的检察建议。”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万其春介绍道。

  海门区各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清理工作。职能部门共成立5个督导小组,对全区划片开展整治督导,重点对沿江沿河地带、抛荒地、待开发地开展拉网调查,摸清“加拿大一枝黄花”分布情况,并广泛发动群众,全区共组织发动24621人次开展铲除活动,涉及地域面积达31820.15亩。通过组合整治,环境质量有效改善,长江岸线生态安全得到了切实保护。

  “这是2021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施行以来,我院维护‘生物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一次积极公益探索。”第四检察部分管领导唐立忠表示,下一步,海门区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分层次、跨地域公益诉讼工作,为保护地区生态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