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规违法医疗行为,近日,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海门区卫健委,共同开展民营医疗机构涉未成年医疗行为联合专项检查活动。
本次检查活动共分为2个工作组,共实地走访了解了海门辖区范围内十余家民营医疗机构,重点督查了医疗机构有无经营资质和从业资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了解和执行情况,涉未诊疗行为的规范性,是否实施了入职查询等内容。
经督查,多数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较强,能够规范执业行为,未发现有未成年女性尤其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前来做人流和引产的病例,所有被检查医疗机构均对执业医师开展了强制报告制度学习与培训,但是大部分机构未建立落实强制报告的规章制度。对此检察院人员当场进行了普法宣传,要求对于侵害未成年病例形成“高度警惕、主动询问、如实记录、主动报告”的自觉,明确强制报告的责任人,同时做好入职查询制度,履行好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
另在检查中发现有一家新开业的眼科医院的角膜塑形镜验配室内在检查时没有注册的视光医师在场,本院联合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务必保证由具有验配角膜塑形镜资质的医师来开展该医疗项目。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卫健委的信息沟通,加强跟踪督查,督促落实整改情况。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体现,推动了强制报告制度在民营医疗机构的建立和落实,有利于社会各界形成打击侵害未成年犯罪,保护未成年权益的合力,不留未成年保护“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