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子豪、茹腾辉盗窃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子豪、茹腾辉及金某于2021年4月18日晚至2021年5月5日多次至海门区海门港新区某工地内,窃得钢板多块共计价值人民币25863.69元。被告人刘子豪、茹腾辉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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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的“狙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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