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综合考量后,决定对王建平(化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放火案时,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案中父女俩的关系得到改善。
2019年2月,王建平因找其女儿王欣悦(化名)借钱不成发生争吵。王建平一气之下在王欣悦家放火,致使女儿家中房屋大面积被烧毁。
“我放火毁损的是我自己的房子,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王建平到案后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愿认罪,对承办检察官的讯问也存在抵触情绪。
为帮助王建平深刻认识其行为的危害性,承办检察官从放火罪的法律概念、典型案例、可能造成的危害等各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耐心释法说理,并以共情的方式,对王建平开展心理疏导,劝诫其改掉酗酒等生活恶习,积极工作生活。
同时,承办检察官多次与王欣悦沟通,并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她开展心理疏导,促使父女达成和解。
最终,王建平自愿认罪认罚,并以家书的方式对其女儿表示忏悔。该院依法对王建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经社会调查评估及听取被害人、公安机关等意见后,及时将对王建平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2019年5月,法院根据该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法以放火罪判处王建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此案只是该院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一起。自2017年1月开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该院通过捕诉一体后的部分程序前置、“辩护人+值班律师”模式、强化内外协调等措施,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该院在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后,检察官将审查起诉的证据标准前移至审查逮捕环节,需要补充的证据在审查逮捕环节基本解决,为保证案件质量加了一道锁。在审查案件时,检察官根据案件情况对案件处理进行预估,将可能判处缓刑的调查评估程序前置,对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及时引导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开展司法评估并随卷移送相关文书,对直接提起公诉的案件强化犯罪嫌疑人和其辩护律师的协作配合,缩短评估用时。
同时,通过“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模式,保障每名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均能获得法律帮助。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由辩护人或值班律师为其释明具结书所载的具体内容及法律效力,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该院对案情简单(通常为单人单案)、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异议的速裁和简易程序案件简化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以节约办案时间,提升办案效率。在办理重大复杂、有较大社会影响等案件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力促快捕快诉,在沟通协作中,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到实处。
(本报记者李立峰通讯员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