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欢等人盗窃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欢、张道伟、赵陆君于2021年5月3日上午,至南通市海门区匡南村4组地段,发现电线杆上挂有废铝绞线,遂合谋实施盗窃。由被告人王欢爬上电线杆剪断电线,被告人张道伟、赵陆君圈线,窃得废铝绞线825市斤,价值人民币5362.5元。被告人王欢等人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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