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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2018-02-27 15:01:00  来源:

  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7日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海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钱国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实践,紧密围绕海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忠诚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聚焦平安法治海门建设,检察职能履行更加强劲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海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注重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36人,同比上升21.3%,提起公诉1053人,同比上升13.1%。一是突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及毒品犯罪5262人,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42364人,成功办理“国务院联席办”重点督办的李某等38人诈骗3600余万元的虚假网络求职案,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二是重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顺应人民群众对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的期待,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高利转贷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等多发性、涉众型犯罪的惩罚力度,查办755人,成功办理了天津天狮传销组织76人非法拘禁系列案件,100余名被骗入传销组织的群众得到解救。三是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拒绝“假劣次”,积极参与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卫计委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畅通案件受理、移送渠道,审查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58人,从严办理了公安部交办的徐某等12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案件。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决落实党中央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要求,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618人、渎职侵权犯罪45人。一是案件结构不断优化。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共立案查处科级以上干部44人,办结贪污贿赂百万元以上案件4件,聚焦民生领域,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破坏耕地、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渎职犯罪案件。二是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行动为主抓手,聚焦国企领域,转变侦查理念,突出信息化应用,查办中石油昆仑燃气海门有限公司窝案88人,引起较大社会反响。三是职务犯罪预防扎实推进。坚持以精准预防推动专业化预防,完成非公企业犯罪分析等调查报告4份,开展宣传宣讲23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91批次,开展“远离回扣、廉洁从医”主题活动,推动相关预防制度落地生根,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获评全市优秀,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获市委书记批示。 

  严格开展法律监督。拓展监督职能,精准施策发力,推进法律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信息化建设。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探索运用案件办理智能辅助系统,拓宽侦查违法线索来源,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纠正4人,对应当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而没有移送的依法监督纠正3人,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依法书面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12件,坚持慎捕慎诉,依法决定不捕104人、不诉19人。二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积极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19人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19人,将撤销缓刑未被收监罪犯全部监督收监,有力维护刑事裁判权威,办理的在逃犯姜某某一案被评为全省交付执行监督精品案件,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1000余件涉财产刑案件全部及时移送立案执行。三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发出执行监督、督促履职等检察建议3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7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召开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联席会议,解决司法实务中适用法律不统一等困难,成立环境资源类“三诉合一”办案组,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运用司法手段切实维护社会公益。 

  二、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执法办案成效不断提升 

  我们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实现司法不忘发展,办案维护稳定。 

  注重加强服务保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做到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一是积极护航“一带一路”。自觉树立大局意识、靠前意识、风险意识,为海门叠石桥抢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新政开通中亚班列提供检察保障,构建“1+1+1”工作模式,开展“覆盖式”“预约式”“会诊式”法律服务,切实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慎重办理涉企案件,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利益违法犯罪,对涉嫌轻微犯罪的1名企业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诉处理,营造创业发展法治环境。二是深入推进“263行动”。主动研究国家在环境保护、环境督查方面的新政策、新要求,深化“两法衔接”,完善健全双向案件咨询、线索通报、备案审查等工作机制,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犯罪,起诉非法狩猎犯罪222人、非法捕捞犯罪2049人、环境污染犯罪513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把犯罪嫌疑人案后减少危害、恢复原样等修复行为作为起诉量刑的重要依据,切实保护青山绿水。三是主动融入“走帮服”。领导带头下沉,深入基层摸实情,因人制宜谋实策,结对海门港新区3个村、14家企业、4000户农户,实现走访全覆盖,收集各类问题70件,均得到较好处理,并及时回复回访,打好“走访”“帮扶”“服务”组合拳,打通检察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注重参与社会治理。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良法善治。一是加强法律问题研究。围绕社会热点案事件开展分析探讨,形成交通肇事、毒品犯罪等专题研判分析报告10余份,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参考,王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入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报》指导案例,3篇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表彰。二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构建“捕、诉、监、防、矫、维”六位一体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特殊保护制度,为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人26人,开展心理疏导或心理测试3855次,搭建图书馆观护站平台,创新异地帮教模式,扎实开展防护帮教,牵头娱乐场所“防波堤行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检校共建”,亮剑校园欺凌,“青少年法治沙龙”成为海门品牌。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以“海检志愿队”为主体,在三八妇女节、世界知识产权日、儿童节、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法律知识宣传25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0余人次,推动全民增强法治观念、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注重抓好风险防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在检察环节防控各类社会风险。一是妥善处理群众诉求。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带案下访、跟踪回访等机制,受理分流各类来信来访320件,对11起案件启动风险预警并及时做好稳控工作,有效促进执法办案向化解矛盾延伸,连续多年实现“赴省进京零上访”。二是有力减少办案风险。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坚持邀请介入与主动介入相结合、带队介入与专人介入相结合、事后监督与同步监督相结合,依法提前介入重大、敏感、复杂、典型案件2054人,引导侦查机关把好定性关、证据关,做好舆情稳控,推动侦查办案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三是有效钝化社会矛盾。制定完善和解案件特别程序,实现和解程序规范化、和解文书统一化,引导、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9696人,深化困难信访人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发放救助金11.4万元,救助案件当事人15人次,有效缓解受助对象急迫困难,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三、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检察各项改革全面推进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勇于啃硬骨头、闯难关,各项改革取得进展。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一是新型办案模式逐步建立。遵循检察工作规律,组建26个新型检察官办案组织,包括检察官办案组5个,独任检察官21个,检察官助理平均配比达到1:1,实行“随机分案为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指定为辅”的分案机制,共随机分案985件,指定承办人18件,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62件,部门负责人办案数占比32.4%,引领检察履职尽责依法办案的良好风气。二是员额主体地位日益突出。38名员额检察官回归办案一线,成为相对独立的司法办案主体,承担起独立的司法责任,审结的审查逮捕案件中,检察官依法直接承办并作出决定的达68%,在审查起诉案件中,检察官依法直接承办并作出决定的达94.5%,检委会讨论案件类议题同比下降44.4%。三是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57次,开展案件评查10次,严把办案质量关,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制度,实现对司法办案的全程留痕和全程监督,并与检察官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对检察官办案业绩进行精准评价,制定《检察官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从制度上倒逼员额检察官严格执法、依法办案。 

  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立足司法体制改革的系统性特征,配套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叠加运行,相互促进。一是推行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的联系配合,积极构建“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工作格局,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刑拘直诉12件,平均办理周期3-4天,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开庭审理149件,平均出庭时间10-15分钟,有效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资源,缓解办案压力。二是严格证据审查标准。强化证据裁判意识,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高度重视批捕环节的证据审查工作,准确把握审查起诉中的证据标准,对223件案件提出证据补强建议,采纳率100%,有效防冤纠错,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三是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秉持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的原则,主动邀请律师参与个案调解、案件质量评查、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设立值班律师专区,促进检律民三方沟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行律师阅卷电子化,为律师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204张,依托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平台,主动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账号36个,实现案件信息“指尖上查询”。 

  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市检察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配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支持改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开展集体谈心和个别谈话,全面了解转隶人员所思所想所忧,为转隶人员答疑解惑,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梳理摸排转隶部门的编制、人员、装备、档案资料等情况,确定编制划转26个,实际转隶20人,依法及时做好职务犯罪线索和涉案款物清理,确保转隶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治检持续深化 

  我们始终把强化自身建设和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全面提升队伍亲和力和执法公信力。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抓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紧抓“关键少数”不放松,坚持党组周例会和中心组月学习制度,着力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定力。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以“苏检掌上通”微信企业号打造“掌心里的课堂”,以先进事迹宣讲、微型党课、知识竞赛等形式促学促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接受市委巡查组检查考核,对反馈意见及时落实整改,部署开展整治“庸懒散慢拖”专项行动,强化执纪问责,狠抓作风建设。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院机关党总支被表彰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强化检务监督、力推检风问责”品牌获评海门市“三清示范区”创建优秀品牌。  

  狠抓人才队伍培养。发挥司法改革的正向激励效应,实现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等不同序列分类到位、薪酬到位、责任到位。提拔任用中青年干部10名,构建合理的干部梯队,保证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着力解决“本领恐慌”,开辟“刑检小课堂”“海检共进”等微信学习群,开展“东洲检韵”“公诉沙龙”“小课堂”等培训活动,促进专门人才的培养和青年干警的成长。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竞赛,在南通检察机关技能比武竞赛中获团体三等奖,1人获评十佳检察人才,2人获评优秀人才,在南通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团体优胜,3人获评标兵,实现突破。18个部门、70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诚恳接受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并将建议意见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严格执行人大任命干部定期述职制度,包含副检察长在内的9名检察员接受履职评议。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联系全国及省人大代表4人次,联系基层代表100余人次,进一步发挥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平台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工作通报、公开听证、监督评议、开放日等活动69人次。积极构建“阳光检察”,深化办案进程和办案结果公开,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44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0件,实现检察环节应公开法律文书100%公开。加强新媒体原创作品制作与宣传,参与政风行风在线、《平安海门 法治海门》等节目,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大局意识有待增强,举措需更实、更细、更有针对性;二是法律监督职能有待充分发挥,监督刚性需进一步体现;三是队伍能力建设有待提升,专业化人才需不断更新培养;四是检察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快。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打算 

  2018年市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全会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做实做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在持续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进程中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个领域,加强风险预测预警预防,加强脱贫攻坚司法服务保障,加强破坏生态资源案件查处。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法治环境。坚持做公共利益的代表,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持续发力。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实现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发展。 

  二是坚持抓好主业,充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探索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元方式,统筹推进生效民事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攻坚克难,充分发挥改革整体效应。在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的同时,重新厘清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及其权力属性,在内设机构和人员力量的重新整合、检察职权的科学划分和配置、检察监督体系和手段的有效构建等方面下功夫,加强相关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的研究探讨,促进各项举措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以改革铸就检察工作新活力。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青年干部和专门人才培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推动干警敢于担当、踏实做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生态。进一步改进司法办案理念,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官考评体系,以良好的工作质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创新,勇于实践,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海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