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謇行·践行|【为民办实事】司法救助解决特殊家庭“急难愁”
2021-09-07 09:02:00  来源:海门检察

  “你们检察院真是帮了她大忙了!”包场镇福良村村委会村干部在海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潘德峰来到村部回访了解情况时由衷感慨道。

  事情要从去年年底说起,陈某在家中被张某无故持塑料管殴打,大面积软组织挫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张某长期罹患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今年6月22日,海门区公安局向本院提出对张某强制医疗建议。

  该强制医疗意见书立即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在初步查阅该案卷宗后,检察官决定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但数十个电话均无法拨通被害人家属钱某的电话。次日,检察官“进网格”,来到钱某所在村委会了解情况并实地走访钱某家庭。

  经调查,被害人家庭系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老夫妻均已步入古稀之年,膝下子女智力不同程度残疾,无力赡养父母。被害人陈某事发前中风卧病在床,而钱某身体状态差,无法与他人有效沟通,家庭经济拮据。

  考虑到钱某的身体与精神状况,检察官数次赶赴钱某所在村、镇,帮助钱某准备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协调村、镇出具相关证明,并现场办公,以钱某为司法救助申请人,为其制作司法救助申请书,最终申请并获批了10000元司法救助金。

  拿到这个钱,检察官犯了难,钱某和子女均不具备保管大额款项的能力,这笔钱该怎么给?经过与福良村村委会多次协商沟通后,最终决定将司法救助金委托给钱某亲属保管,村干部定期探望,钱某亲属分批购买油、米、面等生活必需品,帮助钱某改善生活质量。9月2日,潘德峰代检察长来到钱某家中,亲手送上救助金。

  “司法救助能解决申请人的燃眉之急,但如何让申请人持续过好生活,需要社会开展多元化救助。”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羌琴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主动对接民政、人社等部门,最大程度发挥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合力,共同帮助申请人走出困境。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