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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检察:答辩式评查让涉企办案工作亮底牌
2021-09-17 09:03:00  来源:海门检察

  “我们在评查中发现,对于涉企案件犯罪嫌疑人,有些起诉了,有些作不起诉处理,你们是如何把握的?”

  “对于起诉甚至被告人判实刑的涉企案件,你们如何处理好办案与保障企业权益之间的关系?”

  “涉案企业在管理方面或多或少存在漏洞或者隐患,你们办案过程中发现此类问题会采取什么措施?”

  “评查中发现有多个案件量刑建议做了调整,这是出于何种考虑?”

  9月8日下午,海门区检察院会议室里,一场“答辩”正在进行,人民监督员向涉企案件承办检察官们提出一连串问题,直奔主题,切中要害,承办人认真沉着地一一予以回答。这是海门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该院办理的涉企犯罪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的一个场面。

  当天,人民监督员首先通过查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查阅卷宗材料、听取案件情况介绍等方式对该院办理的11起涉企犯罪案件进行了初步评查,随后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效果等方面对承办人犀利提问,与承办人交换意见和看法,并就进一步加强涉企案件分析研判、为企业风险防范提供精准检察建议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人民监督员对评查案件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权益,对不起诉案件能够通过自行补充侦查等措施了解企业经营及员工就业情况,办案严谨、依据充分;对于依法应当判处刑罚的案件,也给予企业负责人充分便利安排企业后续经营,降低对企业的负面影响,真正把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理念贯彻到办案工作中。

  “今天的评查活动,不仅让我们从纸质卷宗和办案系统中看到了检察官办案的认真与规范,更从情况介绍和我们关心的问题中了解到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切实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案外功夫’。”人民监督员沈海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此次答辩式评查是一次尝试,以后会成为常态。”海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潘德峰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硬功夫’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监督员的有效监督能够让我们办案人员时刻警醒,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