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韦祥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21年6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韦祥管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仍办理并提供了其名下的多张银行卡。期间,前述卡内转入的资金流水共计人民币68万余元。被告人韦祥管非法获利人民币2800元。被告人韦祥管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窗口的“狙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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