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韦祥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21年6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韦祥管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仍办理并提供了其名下的多张银行卡。期间,前述卡内转入的资金流水共计人民币68万余元。被告人韦祥管非法获利人民币2800元。被告人韦祥管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喜报】绽检察之华 逐榜样之光——海门区检察院微党课荣获一等奖!
【欢度国庆】身着检察蓝,心向中国红
【我是检察官】加长版重磅放送!
【东洲检韵】诗朗诵:守护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