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正平交通肇事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沈正平于2021年2月24日10时26分许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海门区海门街道南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路段时连续变更车道右转弯,与同方向行驶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倪某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倪某某大失血死亡。被告人沈正平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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